為更好破除乙肝歧視,國家多個部委于年初連續下發通知要求入學就業體檢不得涉及乙肝項目,全面禁止違規檢查乙肝五項。通知要求各地限期完成相關文件廢止或修改工作,同時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設立并公布專門投訴、舉報電話。我們對此作了匯總,并應網友要求設了一個曝光臺。該匯總會不斷更新,歡迎提供有關信息,以便更加完善。
有關咨詢和舉報可嘗試撥打當地兩部熱線,勞動保障熱線:12333;衛生服務熱線:12320
山東:0531-67876280
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025-83276047;省教育廳 025-83235841;省衛生廳 025-83620812
合肥:0551-3537651
蘇州:0512-65226927
佛山:0757—83109768
東莞:0769—23281022、23281181、23281128
據了解,2010年2月1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教育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在就業、入學階段全面禁止乙肝標志物檢測。同時,日本、美國、香港、澳門、包括乙肝攜帶者比例更高的臺灣等國家和地區在入職、入學等常規體檢中也沒有檢查乙肝血清學指標。
乙型肝炎病毒主要經血和血制品、母嬰傳播、及性接觸傳播。圍生(產)期傳播是母嬰傳播的主要方式,多為在分娩時接觸乙型肝炎病毒陽性母親的血液。與乙型肝炎病毒陽性者性接觸,特別是有多個性伴侶者,其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危險性明顯增高。血液傳播多發生在80年代由于我國的衛生條件差,沒有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以及獻血沒有檢查HBsAg造成的。我國1.2億乙肝攜帶者中大概有三分之一是在80年代由于輸血導致的乙型肝炎傳播。
世界衛生組織已經證明乙型肝炎不是消化道傳染病。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觸,如同一辦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計算機等辦公用品)、握手、擁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廳用餐和共用廁所等無血液暴露的接觸,不會傳染乙型肝炎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