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3歲的李元(化名)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去年,他參加了西安交大校園招聘會,被多家企業相中,但他對家鄉——新疆情有獨鐘,毅然選擇了與新疆某線纜廠簽署就業協議。原以為前途從此一片光明,但入廠時的一次體檢不僅害他丟了工作,還將他拋入乙肝攜帶者的陰霾中……又一起乙肝歧視案發生了——這次,在新疆。
2009年4月9日,李元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醫院和新疆某線纜廠告上法庭。庭審進行了兩個半小時,沒有當庭宣判。
事件回放
乙肝攜帶者就業被拒錄
5年前,成績優秀的李元被西北政法大學錄取。4年的大學生涯,將李元從青澀的小伙鍛造為睿智的大學生。去年畢業前夕,李元參加了西安交大校園招聘會,當時全國各地不少名優企業來此招攬人才,李元因成績優秀、能力突出成了“香餑餑”。
想著父母年事已高,而自己的家鄉也在新疆呼圖壁,權衡再三,李元拒絕了內地多家單位的誠邀,與新疆某線纜廠簽訂了就業協議。
2008年7月,李元依照就業協議書,持相關手續到新疆某線纜廠報到,并辦理了入廠手續。按照慣例,進廠新員工都要參加體檢,李元也不例外。但7月26日,李元被告知體檢時查出患有“乙肝
小三陽”,因此不能被錄用。
由于接受不了這個殘酷的現實,第二天,李元自己又去醫院做了進一步檢查:肝功能正常,并不影響正常工作。
然而,這個結果更加讓他不解。于是,他通過查閱衛生部2006年9月2日發布的《預防控制乙肝宣傳教育知識要點》了解到:乙肝通過血液、母嬰和性接觸三種途徑傳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觸不會傳播乙肝病毒,不會對周圍人群和環境構成威脅,可以正常學習、就業和生活。隨后,他向有關仲裁部門提出勞動仲裁申請,但被告知不屬于勞動仲裁受理范圍。
無奈之下,李元只得來到新疆西部律師事務所。
其間,李元曾多次與該線纜廠交涉,要求線纜廠履行就業協議,均遭到拒絕。該廠聲稱特變集團有規定,乙肝攜帶者不得錄用,就業協議自動作廢,公司不出具任何書面的拒錄證明或解除就業協議的通知。
庭審交鋒
醫院擅自查乙肝是否侵權?
放棄了在內地工作的機會,又失去了在新疆就業的可能性,專長法律的李元想到了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查閱了許多國內類似的案例,知道自己可能遭遇了乙肝歧視。
李元記得,當時醫院除了做正常檢查外,還違法對他做了乙肝血清標志物檢查。
對此,新疆西部律師事務所一位律師介紹稱,2007年5月18日勞動保障部、衛生部頒布的《關于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勞社部發200716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對勞動者開展體檢過程中要注意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隱私權。”
他據此分析,身體狀況屬于個人隱私,除非有國家法律的特殊規定,否則任何醫療機構都不得違法進行檢查并泄露體檢者的隱私。李元將要從事的工作并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乙肝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因此,醫院對他的乙肝血清標志物的檢查違反了上述規定,侵害了原告的隱私權,并產生原告失去工作的直接后果。
合格與否究竟誰說了算?
在庭審現場,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醫院表示,并沒有泄露李元的隱私,醫院接受了新疆某線纜廠的委托,對包括李元在內的大學生進行常規檢查。檢查結果出來后,醫院只提供給了委托單位,并沒有向無關之人散播,因此不存在侵犯李元隱私權的問題。
作為第二被告的新疆某線纜廠,也不認為自己侵犯了李元的隱私權。該廠代理人稱,當時,新疆某線纜廠委托專人向體檢的大學生告知將要體檢的項目,其中包括乙肝兩對半。這說明,李元明確知道有這個體檢項目,而自愿參加了體檢,且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單位人力資源部在知道了李元是
乙肝病毒攜帶者后,并沒有在公開場合宣揚,只是電話通知了李元本人。
乙肝兩對半,合格不合格誰說了算?具體體檢項目由誰來制定?
現年55歲的閆保華是原新疆某線纜廠職工,現已退休,目前的身份是個體醫師,他當庭作為證人出席。在單位的時候,就是他負責組織對新員工進行體檢,如今雖然離職了,他依然受委托協助原廠進行體檢工作。
對于如何得出李元體檢不合格的結論,閆保華解釋說,依照檢查醫師的意見以及從醫學角度綜合考慮。
2008年7月23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熱寧醫院的一份體檢檢查表上,除了“乙肝小三陽”外,李元的一些常規檢查的鑒定結論都是“合格,未見異常”,但是在內科一欄的右下角,“閆保華”所簽的則是“不合格”。
“乙肝小三陽是不是體檢不合格?”閆保華解釋:“我只是從醫學角度下結論,拒錄不拒錄不是我說了算。”
新疆某線纜廠也承認,“體檢的具體項目,是由閆保華建議、單位人力資源部共同協商制定的。”
泄露隱私背后的就業歧視
據悉,中國有乙肝攜帶者一億多人。長期以來,社會上存在著針對乙肝攜帶者的歧視現象。
自2005年以來,國家和政府相繼出臺了相關法律和政策文件,禁止了招、用工體檢中的強制執行乙肝兩對半的檢測,保護乙肝攜帶者不受就業歧視。但是,乙肝歧視問題并未整體加以解決,它還在多個領域繼續存在。李元并不是遭遇乙肝歧視的個案,他的背后有上億乙肝攜帶者,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群體,他們也在不同領域遭遇著不同程度的歧視。
全國最大的乙肝公益網站“肝膽相照論壇”版主陸軍介紹,國內就業歧視現象較普遍,2007年以來,他們協助過多起乙肝攜帶者被學校退學、被公司辭退等方面的訴訟,但能夠獲勝的寥寥無幾。可喜的是,去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就業促進法》設立了“公平就業”專章,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因此,乙肝歧視并非無法可依,反就業歧視訴訟案的出現表明,《就業促進法》真正開始從法律層面為受歧視的勞動者維權,相信這類案件的勝訴率將會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