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斥發生的機制:
當移植了他人的腎臟,這種“非己”的器官存在于受者體內,就將受到體內以淋巴細胞為主的免疫活性細胞的"攻擊"。這就是醫學術語所稱的排斥反應。
由于尿毒癥病員接受的是同種異體的供腎,組織相容性差。因此,術后發生排斥反應是絕對的。如果親屬供腎,組織配型非常相近,輔以免疫抑制劑治療,大部分的排斥反應是可以防止和逆轉的。
在醫院內發生的排斥反應:
超急性排斥反應:超急排斥大多數于吻合血管開放后幾分鐘至幾小時發生;最晚可出現于移植后的24小時內。
加速性排斥反應:加速性排斥反應是指術后3-5天內發生的排斥反應。病員需透析。治療上應盡早應用抗淋巴細胞球蛋白(ATC)或OKT3,可使約80%以上的病員能“幸免于難”。
出院后出現的排斥反應:
急性排斥反應:
急性排斥反應發生于術后第6天至6個月內;特別好發于移植后3個月內。這段時間大部分病員已出院在家,應按時隨訪、復查。抗排斥藥,尤其是
新山地明或
環孢素劑量不得輕易改動,絕對聽從醫生指導。"急排"主要表現為發熱、體溫在38℃左右、尿少、血壓升高、血肌酐上升。
急性排斥并不可怕,可采用大劑量甲基潑尼松龍沖擊,抗淋巴細胞球蛋白(ALG)或抗胸腺細胞球蛋白(ATG)以及特異性地針對排斥的T細胞單克隆抗體(舒萊)治療。成功率約90%以上。
慢性排斥反應:
慢性排斥反應是指排斥反應發生在手術6個月以后。下列因素與慢性排斥的發生有密切關系。
① 白細胞血型(HLA配型)配合不理想者;
②
腎移植后早期發生多次的急性排斥;
③ 新山地明或環孢素劑量長期不足;
④ 高脂血癥等。
尤其是新山地明或環孢素劑量的長期相對不足,可能意味著這些移植病員經常處于一種免疫抑制不佳的狀態,致使慢性排斥的病理損害已潛在的發生。一旦發生慢性排斥反應,其臨床主要表現為,移植腎功能逐漸減退,并有不同程度的蛋白尿,
高血壓和移植腎有縮小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