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95年5月北京全國傳染病寄生蟲病學術會議制定的病毒性肝炎診斷標準,我院于2000年1月~2001年12月收治慢性乙型肝炎患者48例,男性36例,女性12例。年齡最大53歲,最小17歲。平均年齡36.8歲,病程1~10年,平均4.5年。按同期隨機分治療組25例,對照組23例,兩組患者均為輕、中度慢性乙型肝炎。二組性別、年齡、病程、病情和肝脾腫大等方面均具有可比性P<0.05。治療組給予拉米夫定(英國葛蘭素威康公司生產)0.1g,一日一次,口服,14d后同時給予安福隆(天津華立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300~500)×10U,一日一次,肌內注射,10d后改為隔日一次肌內注射,療程6個月,拉米夫定療程為一年,對照組不用安福隆。隨訪6~12個月。二組于治療前、治療期間每月一次和療程結束后每2個月一次檢測,血常規、肝功、乙肝血清標志物(HBV-M)及HBV DNA。試劑盒由上海科華生物技術公司提供,HBV DNA試劑盒由北京鑫燕宇分子生物學研究所提供。統計學方法:采用T檢驗。
結果:治療組有22例患者乏力、納差、肝區不適等癥狀1個月后明顯緩解,對照組17例緩解,治療組明顯優于對照組,但兩組患者治療后肝、脾腫大,蜘蛛痣等體征無明顯變化。治療前后兩組ALT的變化:治療前,治療組與對照組ALT分別為(150.1±58.9)U/L和(170.5±49.8)U/L,P>0.05,差異無顯著性,具有可比性;治療后,治療組ALT為(25.3±33.7)U/L,對照組為(46.10±42.10)U/L,與治療前比較,P<0.01,提示兩組均具有較好的降酶作用,但治療組與對照組比較P<0.05,治療組明顯優于對照組,差異有顯著性。治療后兩組HBV-M的變化:治療組25例,治療后HBsAg陰轉3例,HBeAg陰轉8例,HBV DNA陰轉10例,治療組HBeAg陰轉率明顯優于對照組,差異有顯著性。
干擾素具有抗病毒及免疫調節作用,是目前公認的治療慢性肝炎藥物,但臨床療效不盡人意,公認療效HBeAg陰轉率的40%左右。拉米夫定是咆嘧啶核苷類衍生物,是一種口服藥物,發揮抑制乙肝病毒的作用。據報道,拉米夫定應用一年內HBeAg陰轉率僅為17%-32%,而血清轉換率更低。由于拉米夫定只能抑制HBV DNA復制和復制中間體的產量,而對細胞內的HBV DNA和已形成的共價閉合環螺旋結構的DNA(cccDNA)及病毒抗原的形成均無效,HBV及其抗原自肝細胞內的徹底清除要靠機體自身的特異性免疫作用和病毒抗原的自然衰減。
二種藥作用機制和作用位點不同,聯合用藥是否能提高抗病毒療效報道不一樣。本試驗結果治療組與對照組差異有顯著性,結果顯示兩藥聯合可協同阻斷乙肝病毒復制,明顯提高抗乙肝病毒的療效,兩藥聯合無明顯不良反應,是一種有效的治療方法。由于病例數較少,還有待于進一步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