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分期的目的是為了明確病變的分布范圍和確切部位,這對決定采用的治療措施和估計預后有及其重要的意義,也便于治療前后比較而評價其治療效果。當前在國際上廣泛應用的分期方法是在Rye會議(1965)的基礎上,經Ann Arbor會議(1971)修訂后確定的。
HD的國際臨床分期(Ann Arbor會議,1971)標準如下。
Ⅰ期:Ⅰ:單個淋巴結外器官區受侵犯。
ⅠE:單個結外器官或部位受侵犯
Ⅱ期:Ⅱ:在膈肌同側的兩組或多組淋巴結受侵。
ⅡE:在膈肌同側的一組或多組淋巴結受侵,伴發局部器官或部位同時受侵犯。
Ⅲ期:Ⅲ:膈上下淋巴結同時受侵犯
ⅢE:膈上下淋巴結同時受侵犯,同時伴有局限性結外器官或部位受侵犯。
Ⅲs:膈上下淋巴結同時受侵犯,同時伴有脾臟受侵犯。
ⅢsEⅢ+ⅢE+Ⅲs:一個或多個結外器官廣泛性或播散性侵犯,同時伴有局限性結外器官或部位受侵犯,受侵犯部位可用符號表示。肝受侵。
Ⅳ期:受侵犯-H+,肺受侵犯-L+,骨髓受侵犯-M+,皮膚受侵犯D+,胸膜受侵犯-P+,胃受侵犯-D+。
全身癥狀分組:每組分為A、B兩組。凡有以下癥狀者為B組,無以下癥狀為A組。
1、 發熱不是其它原因引起的,經常發熱38℃以上;
2、 有盜汗;
3、 體重減輕,無其他病因引起的體重減輕10%以上者。
結外器官是指除去淋巴結、脾臟、胸腺、扁桃體環、闌尾及Peyer淋巴結的器官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