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依木蘭應該口服還是注射,在臨床上,由于一些病人的病情十分的嚴重,往往可能會出現不能吃飯也不能服藥的情況,這個時候,有一些藥物是能由口服變為注射使用的。
多發性肌炎屬于炎癥性肌病,是一組以骨骼肌間質炎變和肌纖維變性為特征的綜合征,病變局限于肌肉時稱為多發性肌炎,若病變同時累及皮膚和肌肉則稱為皮肌炎。
依木蘭與其它藥物聯合應用于器官移植病人的抗排斥反應,例如腎移植、心臟移植及肝移植,亦減少腎移植受者對皮質激素的需求。本藥也可單獨使用于嚴重的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多發性肌炎,自體免疫性慢性活動性肝炎,尋常天皰瘡,結節性多動脈炎,自體免疫性溶血性貧血,慢性頑固自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依木蘭的用法用量:
注射劑只有在無法口服時才由靜脈給藥,且當口服療法可以耐受時即應停用。
器官移植第1日給予5mg/kg體重,口服或靜注。維持劑量要根據臨床需要和血液系統的耐受性而調整,通常為1-4mg/kg體重/日。維持治療應無限期地進行。因為如果治療中斷,就有排斥的危險。
其它疾病開始劑量為1-3mg/kg體重/日。應根據臨床反應和血液學指標所示耐受程度而定。治療效果明顯時,應減少維持量至可保持此治療效果的最低水平。如3個月內病人情況無改善,應考慮停用。所需維持量從1mg/kg體重/日至3mg/kg體重/日不等,取決于臨床治療需要和病人個體反應,包括血液學指標所示的耐受程度。
兼有肝和/或腎功能不全者,劑量酌減。老年人用藥的副作用發生率較其他病人高,應采用推薦劑量范圍的低限值。
腫瘤科科組藥師溫馨提醒:依木蘭是應該口服用,還是應該注射來用,是要遵循專業人士的指導的,患者自己不能擅自去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