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器官移植將健康的器官移植到通常是另一個人體內使之迅速恢復功能的手術,目的是代償受者相應器官因致命性疾病而喪失的功能。與人之間的移植稱為同種(異體)移植;不同種的動物間的移植(如將黑猩猩的心或狒狒的肝移植給人),屬于異種移植。常用的移植器官有腎、心、肝、胰腺與胰島、甲狀旁腺、心肺、骨髓、角膜等。
指各類組織包括皮膚、脂肪、筋膜、肌腱、硬膜、血管、淋巴管、軟骨和骨 2006廣西器官移植講壇的移植。其中除同種皮膚移植屬活性移植,其表現與上述器官移植特點相同外,其他各類組織移植則屬于另一種類型,叫做非活性移植或結構移植。移植后組織的功能并不決定于移植組織內的細胞,而僅僅依靠移植物組織所提供的機械結構:支持性基質和解剖網絡,使來自受者的同類細胞得以在此定居。因此,結構移植時移植組織內細胞的活性并非必要,事實上這些細胞已失去活力。新鮮組織可用作移植,有活細胞,移植后不會發生排斥反應,因此,毋須應用免疫抑制藥物。
器官移植是活性移植,要取得成功,技術上有3個難關需要突破。
一是移植器官一旦植入受者體內,必須立刻接通血管,以恢復輸送養料的血供,使細胞賴以存活,這就要求有一套不同于縫合一般組織的外科技術,而這種完善的血管吻合操作方法,直到1903年才由A.卡雷爾創制出來。
二是切取的離體缺血器官在常溫下短期內(少則幾分鐘,多則不超過1小時)就會死亡,不能用于移植。而要在如此短促的時間內完成移植手術是不可能的。因此,要設法保持器官的活性,這就是器官保存。方法是降溫和持續灌流,因為低溫能減少細胞對養料的需求,從而延長離體器官的存活時間,灌流能供給必需的養料。直到1967年由F.O.貝爾澤、1969年由G.M.科林斯(均為美國人)分別創制出實用的降溫灌洗技術,包括一種特制的灌洗溶液,可以安全地保存供移植用腎的活性達24小時。這樣才贏得器官移植手術所需的足夠時間。
三是醫療上用的器官來自另一個人。但是受者作為生物有著一種天賦的能力和機構(免疫機構),能對進入其體內的外來“非己”組織器官加以識別、控制、摧毀和消滅。這種生理免疫過程在臨床上表現為排斥反應,導致移植器官破壞和移植失敗。
要移植的器官若為成對的器官(如腎),可取自尸體,也可取自自愿獻出器官的父母或同胞;而整體移植的單一器官(如心、肝),只能取自尸體。移植于原來解剖部位,叫做原位移植,如原位肝移植,必需先切除原來有病的器官;而移植于其他位置則稱為異位移植或輔助移植,原來的器官可以切除也可以保留。若移植的器官喪失功能,還可以切除,并施行再次、三次甚至多次移植。
百濟藥師溫馨提醒:想解決器官的來源問題,救治更多的危重病人,首先要提高公眾對死亡這一概念的正確認識,建立腦死亡,即人死亡的科學概念。同時科學地制定出保護應用腦死亡供體的法律,使器官捐贈科學化、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使器官移植事業既能被人們所理解、接受,又能成為人們主動參與的自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