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倍恩適應癥】
用于不能手術、復發性或轉移性激素依賴性
腫瘤的姑息治療或輔助治療,如
子宮內膜癌、
腎癌,
乳腺癌等。
【
倍恩用法用量】
倍恩服用須經醫囑。
子宮內膜癌及腎癌:每日0.2~0.4g;乳癌:每日0.4~0.8g,甚至每日高達1g。性激素療法至少需要治療8至10周才有反應。
各種
癌癥病人惡液質及疼痛的姑息治療:0.5~1g/日。
對各種癌癥化療時保護骨髓作用:0.5~1g/日(由化療前一周至一個療程后一周)。
【
倍恩注意事項】
1、本藥須在有經驗的臨床醫師指導下使用,一旦出現因該藥增強凝血機制而致血栓栓塞癥狀如
偏頭痛、視力減退、復視等情況時應立即停藥。
2、在連續大劑量MPA治療時應注意有無高血癥、水鈉潴留、高血鈣癥候等,如出現這些癥狀應調整用藥。
3、倍恩可能會引起一定程度體液潴留。患有
癲癇、偏頭痛、氣喘、心臟功能不全或腎臟功能不全者,使用倍恩時應謹慎觀察。
4、有抑郁病史的病人需仔細觀察,若憂郁復發到嚴重程度需停止用藥。某些病人使用孕激素時,對葡萄糖耐受性降低,因此
糖尿病患者應慎用。
【
倍恩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10122
【
倍恩生產企業】
南京先河制藥有限公司【
倍恩禁忌癥】
各種血栓栓塞性疾病(血栓性靜脈炎、肺栓塞等)嚴重肝功能損害,因骨轉移產生的高鈣血癥,月經過多,妊娠或哺乳期婦女,對
醋酸甲羥孕酮地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