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濫用;藥物成癮;藥物濫用;藥物習慣)
給藥物依賴簡單地下一個定義,既不可行也不可取。非法應用某些藥物,盡管因其非法而被認作濫用,但其實并不存在依賴。依賴某種特定類型的藥物(如可卡因依賴)強調的不同的藥物有不同的效應,包括依賴的類型和風險都有差異。
下述兩個概念有助于定義藥物依賴:耐藥性,即指需要不斷增加劑量才可達到原先較少劑量所能產生的效果;軀體依賴,即對某種藥物在生理機能上的適應狀態,表現為戒斷(禁藥)綜合征。
戒斷綜合征是指在停用藥物后或當藥效被某種可解除顯效藥與細胞受體的結合狀態的拮抗劑所對抗時所發生的難受的生理改變。并非各種藥物依賴均伴有軀體依賴。
心理依賴指存在反復用藥的強烈意愿,并在用藥后有滿足感或能免除無藥的不適。這種對藥效的期望是造成長期應用精神活性藥物的重要原因,而且也是人們對某些藥物產生強烈渴望與明顯的強迫應用的唯一原因。主要產生心理依賴的藥物包括可卡因,大麻,苯丙胺及致幻劑,如麥角酰二乙胺(LSD),3,4-亞甲基二氧苯乙胺(MDMA)和佩奧特堿(peyote)等。
能產生強烈軀體依賴的藥物容易被濫用,而且依賴的治療存在難度。如果某種藥物不會產生軀體依賴,那么停用該藥不會導致嚴重刻板的戒斷綜合征(如可卡因或苯丙胺戒斷后的抑郁和嗜睡;停用苯丙胺后還會出現腦電圖的特征性變化)。常用的精神活性藥物其引發各類依賴的可能有所不同
產生依賴的藥物也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并具有下列某一種或幾種效應:減輕焦慮和緊張;產生情緒高漲,欣快或其他令人愉快的心境改變;出現精力和體能亢進的感覺;引起感知覺改變;以及行為改變。
對何為成癮,目前尚無公認的定義。此處指患者強迫性地應用某種藥物,并把它視為當前頭等大事的生活方式;并不一定產生軀體依賴。成癮意味著藥物具有產生危害的風險,不論患者是否理解或愿意,都有必要使他停用該種藥物。
藥物濫用只限于不為社會允許的行為,可包括下述類型:為試驗和消遣應用藥物,通常有違法被捕的風險;不當應用精神活性藥物來緩解癥狀或問題;最初是由于上述兩種原因而應用藥物,但后來產生了依賴,并繼續用藥以避免撤藥后出現的不適體驗。各種社會群體,包括受過良好教育的專業人士中,都有濫用處方藥物和違禁藥物的情況出現。但是,濫用精神活性藥物,造成災難性后果的例子還是在窮困潦倒的群體中最為多見。
消遣性地應用藥物正日益成為西方文化的一部分。這種藥物濫用雖屬違法,但通常不會受到社會譴責。有些使用者無疑未受藥物毒害,他們只是偶爾為之,且劑量很小,沒有中毒,產生耐藥性和軀體依賴的危險。許多用來消遣的藥物(如粗制阿片,酒精性飲料,大麻制品,咖啡和其他含有咖啡因的飲料,致幻蕈類以及古柯葉)是天然產品,亦即近乎植物原性;它們是由相對較低量的精神活性物質組成的混合物,而非經過提純的精神活性化合物。絕大部分采用口服或吸入方式。控制高效活性物質的注射應用也非易事。消遣性用藥的同時常伴有一套程式,很少簡單地一服了事。大多數在這種情況下應用的藥物是能夠產生飄飄欲仙感或改變意識的精神振奮劑或致幻劑。正因為用藥的目的不是緩解精神上的痛苦,所以這種場合一般不會應用抗抑郁藥。
美國在1970年制訂的綜合性藥物濫用預防與管理法規以及其后的數次修訂本,都要求藥廠對某些類型的藥物必須保證用藥者的軀體安全并嚴格登記。根據濫用的可能性,醫療用途及醫療監督下的安全程度,把受控物質分成五類(級)。第一類為有高度濫用可能,沒有公認的醫療用途而且又不安全的藥物。從第二到第五類,物質濫用的可能性依次遞減。這樣分類后,即可確定管理方法。該五類藥物的處方上必須注明聯邦藥品實施管理局(DEA)頒發給醫師的執照號碼,但第五類中的某些藥物可無需處方。各州對受控物質的分類可異于聯邦分類法。
藥物依賴的病因學
藥物依賴的發生其原因復雜,迄今仍屬不明。該進程受以下因素的影響:精神活性藥物的特性;用藥者的軀體易患性(可能包括遺傳易患傾向),人格和社會經濟地位;文化和社會環境。患者個人的心理狀態以及能否得到藥物決定著患者選擇的精神活性物質的種類,用藥方式和頻度。
從試驗到偶爾應用再到產生耐藥性和軀體依賴的過程最讓人困惑。導致增加用量和依賴或成癮的因素可包括伙伴或集體的壓力,癥狀可通過特定藥物得到緩解的情感挫折,悲傷,社會疏離以及環境應激(特別是無力改變現狀或無法實現理想時的情感體驗)。醫生過分熱心地想用藥物幫助失意的病人并且被患者的計策蒙蔽,可造成精神活性藥物的有害應用,以至于無法中斷用藥。很多社會因素和主流媒介的宣傳造成人們對藥物可以安全地解除痛苦,帶來舒適的期望。一言以蔽之,藥物應用的結果取決于藥物,應用者和環境的相互作用。
盡管研究人員孜孜以求,但迄今為止,尚未發現在藥物依賴或成癮的人與非成癮者之間存在生化素質,藥物偏好或生理效應之間的明顯差異。但是,與酒依賴者的血緣關系越近,個體對酒精的軀體反應越不明顯。
在動物模型中已分離出一種起到強化作用(即要求更多藥物和其他刺激物的傾向)的神經基質。動物研究發現,阿片類,可卡因,苯丙胺,尼古丁和苯二氮類等藥物的應用伴有中腦和腦皮層特定回路多巴胺能傳遞的強化。這一發現揭示在哺乳動物的大腦中存在與多巴胺有關的大腦陽性強化刺激途徑。但是,有關迷幻藥和大麻成分激活這一系統的證據尚不充分,而且并非所有有過陽性強化刺激體驗的人都會依賴藥物或成癮。
行為科學家們曾有所謂成癮人格的多種提法,但尚無科學證據可證明確有典型的易患人格性狀。有人認為成癮者是不敢面對現實,逃避現實的人。有人認為成癮者具有分裂樣人格特點,表現為膽小,退縮和抑郁,常有自殺企圖,身上有無數自殘傷痕。有人認為成癮者在人際關系中一般表現為依賴,貪婪,常無緣無故或有原因地暴怒,性行為幼稚。但當個體產生藥物依賴之前,他們并無異常的取樂導向,不負責任的行為往往是由成癮引起的。有時癮君子用藥只是因為危機,工作壓力或家庭不幸帶來的暫時焦慮或抑郁。醫生,患者以及社會文化體系都把藥物濫用置于生活事件或生活功能失調的背景下。因此,罪責歸咎于藥物或應用藥物。大多數成癮者在濫用藥物的同時還酗酒,并可因超量中毒,不良反應或撤藥癥狀而反復住院治療。